我公司拟实施扬州市政管网有限公司北山通沟污泥处理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该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的需要,现对北山通沟污泥处理厂建设工程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进行招标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 招标人
扬州市政管网有限公司
二、 招标项目:
扬州市政管网有限公司北山通沟污泥处理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三、 建设地点及概况:
本项目位于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北山污水处理厂西北侧,占地面积约4667.7㎡。
四、 招标内容:
完成北山通沟污泥处理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
五、 资质要求:
5.1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具有有效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 编制及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收到完整的前期资料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方面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规定。
七、 合同的签订与支付
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和主管部门的审核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
八、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4万元。中标价即为合同包干总价,本金额包含合同总金额已含乙方为完成本项目产生的一切人工费、管理费、专家评审费、评审场地租赁费、专家交通食宿费、误餐费、赶工费、利润和按国家规定应缴纳的税金等各类费用。
九、 评标方式及中标单位的确定
经评审的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
十、 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针对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资质证书复印件;
上述材料装订成册,一正二副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密封,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
十一、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1.1投标人请于2022年08月04日下午17时3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或邮寄至扬州市政管网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处(扬州市广陵区汤汪路183号);
11.2超过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标书招标人不予接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二、 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梦瑶
电 话:19962546761
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
附件: